“卫生部门药品采购属不属于政府采购?”这是业界人士在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上的咨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采访。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马正红认为,卫生部门的药品采购属于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给卫生健康部门的药品采购,如血吸虫病防治药品,就属于政府采购。在具体采购实践中,判断一款药品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具体还需判断药品使用的资金是不是财政性资金,药品是不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判断医疗系统采购是否为政府采购要看是否使用了财政性资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属于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或以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2021年8月,财政部在对9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加强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管的建议》的答复中强调:公益性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均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受《政府采购法》约束。因此,药品不论是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还是公立医院自行采购,只要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全部属于政府采购。伴随着预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政府采购改革的纵深推进,各省正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将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采购纳入到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内。
针对这个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专家根据疫情状态下的常见情况做出补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如免费疫苗接种、社会面免费核酸检测项目,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免费疫苗接种、社会上免费核酸检测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相关制度执行。医院的核酸检测项目纳入预算安排,由政府统一付费的属于政府采购,由受检人自费的,不属于政府采购。